习近平: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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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下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央视截图
据新华社报道,2月28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完成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还有七年时间。开始决定后来的进程。今年,我们要把落实作为推进改革的重点。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
习近平指出,有必要明确工作要点中确定的任务的负责单位、负责人和时间安排。
习近平强调,所有重大改革都必须以法律为基础。在整个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加强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
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制度改革,要注重改革措施的配套,推进分类推进,强化任务落实,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系。
习近平指出,重大改革,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决策,必须建立社会稳定评估机制。在关系复杂、涉及面广、矛盾突出的改革中,要及时深入地了解群众的实际生活状况,了解群众的要求,了解改革能给群众带来多大的利益,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谋划思路,制定措施,推动实施。有必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对改革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审查和批准文件]
●《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
●《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立法工作要求和任务的研究意见》
●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题小组重大改革报告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制度改革实施分工计划的意见》
■声音
“不允许改革试点脱离法治轨道”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表示,立法将在今后的改革中发挥主导作用。中共中央作出政治决定后,有必要先立法后实施,以确保所有改革措施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不允许在法治轨道之外进行改革试点。
过去,立法模式通常是先试点,总结经验后升级为法律。立法是为了总结和巩固改革经验。但这种模式将成为历史。
该负责人表示,立法将引领改革,先立法后改革。即使你先试着摸着石头过河,你也必须先有法律。如果一些重要的改革措施需要法律授权,则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以确保所有改革措施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中央政府要求所有重大改革都应以法律为基础。如果有必要修改法律,可以先修改法律,然后再破法,有条不紊地进行。
据报道,去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授权国务院临时调整上海自由贸易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审批,并对一系列法律进行了打包修订,以帮助简化管理和下放权力;关于释放“独生子”的决议和取消劳动教养制度的决定等。,都体现了用立法来领导和推动改革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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