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融云P2P网贷系统:浅析平台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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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是指p2p企业履行向监管者和公众告知其业务信息、财务信息和风险信息的义务的行为。p2p平台作为互联网金融信息的中介,面向全社会。几乎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在p2p平台上寻找投资机会,其信息也应该向社会公开。
随着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监管的收紧,对p2p点对点借贷行业的要求更加具体。今年上半年,由北京网上贷款行业协会发起的网上贷款产品评级及信息披露系统正式启动。投资者可以随意点击任何在线贷款平台,用户可以选择公司信息、平台信息、股东信息、团队信息、产品信息等信息披露内容进行查看。
上海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会员单位透露,已收到上海互助黄金协会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实施上海市同业拆借平台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信息披露指引反馈表》分为五类:主体信息、产品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包括股东信息、高级管理经验、员工人数和学术结构、风险控制团队、待收平台交易量、90天以上逾期率、合作保证。
根据中国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所的报告,在p2p平台公司的信息披露中,70%以上没有披露公司的股东信息,一半以上没有公布发展历史,80%的平台公布了注册资本,更多的营业执照被披露,但其他文件披露较少,高管的信息披露非常低。近一半的p2p在线借贷平台从未发布过商业报告。只有约10%的平台能够完整披露收费信息,近60%的平台安全信息不完整,超过50%的平台贷款信息披露有待改进,近80%的平台已经发布了合作伙伴信息。
及时、准确、充分的信息披露,一方面有助于增强p2p行业整体和个体企业的透明度,使市场参与者能够及时、可靠地获得信息,从而评估p2p行业业务及其内在风险,充分发挥市场的外部监管作用。第二,有助于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为p2p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第三,它有助于避免监管者因信息缺乏而引入不适当的监管措施,抑制p2p产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投资者有权了解行业内的一些信息和数据。现在,即使平台披露相关信息,投资者也无法验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互助融云认为,由于行业支撑体系不完善、监管部门监管范围不明确、互联网金融业内部信息系统不完善、监管工作平台不配合,信息披露难以实施。网上借贷平台是一种金融信息服务。作为信息中介,平等和开放是平台生存的原则。信息披露应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监管,监管部门要明确监管职责,不断制定和落实行业相关配套制度;二是平台本身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相辅相成肯定会创造一个安全高效的网上贷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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