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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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成立。2、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主要是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行为,达到一定数额的,会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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