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个“猪手”被判6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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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非公开方式审理了上海首例诉讼案。
《澎湃新闻》记者从静安法院获悉,犯罪嫌疑人王某因强迫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件是上海轨道交通领域的首例诈骗案,填补了该领域犯罪袭击0+0的空白。
据《澎湃新闻》8月27日报道,8月2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上海市轨道交通检察院表示,2019年7月1日18: 23至18: 34,犯罪嫌疑人王某坐在上海轨道交通8号线列车的受害者左侧,左手放在右臂上,触摸两名受害者的胸部及其他部位,其中一名受害者为未成年人。
静安法院表示,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强迫猥亵罪。公诉部门被判有罪,判处王某6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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